助残
让残疾人感受阳光
背景:洛阳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各类残疾人31万余人,约占全市人口的5%。其中听力语言残疾11.95万人,占38.5℅;综合残疾5.38万人,占17.4℅;视力残疾5.05万人,占16.3%;智力残疾4.02万人,占13.0%;肢体残疾3.82万人,占12.3%;精神残疾0.78万人,占2.5%;这些残疾人牵动着近120万残疾人家庭。他们因肢体、视力、听力、智力或精神等方面的缺陷,不能象正常人那样升学、就业,自卑感使不能正常地面对人生。渴望社会尊重他们应有的人的尊严和权利,具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潜力。
目的:根据各种残疾人的不同情况,适当地提供物质上的援助和实际生活中的切实的帮助,使他们树立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的精神,就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,力所能及的为社会作出贡献。
服务形式: 1.提供现金资助 a、资助RMB2000元,通过医院做复明手术就能使一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; b、资助RMB2000元购买助听器,就能使聋人听到声音; c、资助RMB1000元为一位下肢残疾者安装假肢,就能使他(她)正常行走; d、资助RMB800元,为下肢瘫痪者配轮椅,就能行动自如;
捐赠人将收到以下资料: a、助残济困总会或残联的收款收据; b、受助人的照片、受助前后的变化; c、受助人的通讯地址和所在地的情况; 2.法律援助 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,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援助。
需要救助人员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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